您好,我咨询下: 1.我在现在公司准备辞职,并于2016.1月份提出邮件申请,准备3月末办理离职手续等事宜,和公司协商期间,公司不同意给我补发欠我的轮休假(以前周末加班,公司补偿的轮休假50天,可休息到5月末)期间的保险,如果我正常休完假期在离职,公司是不是应该在期间正常发放工资和交保险? 2.如协商一致,公司同意我可以休假,也发放剩余假期的工资及保险,可现在要求我马上3.25号前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我现在出于对公司的出尔反尔感到不信任,那我是否可以把离职手续延迟到5月中旬进行?公司对我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对我是否有影响? 3.如果在休假这个期间,我的部门被公司整体转让出去了,我能否获得被遣散费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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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2016-3-30 17:46:36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依法享受假期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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