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导航
    • 要闻速递
    • 共同关注
    • 最新法规
    • 法规课程
    • 最低工资
    • 社会保险
    • 法规手册
    • 合同范本
    • 律师团队
    • 咨询问题
    • 案例讨论
    • 自由论坛
    • 争议网
    • 外包网
    • 福利通
    • 比拓国际
    • 会员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 My btophr
  • 繁体版
  • 简体
  • 雇主责任险介绍

您当前位置:律师专区 > 咨询问题 > 竞业限制员工招聘

竞业限制员工招聘

  • 性别:女
  • 职位:人事主管/助理/专员
  • 来自:
  • 注册时间:2007-3-29 15:44:38
  • 最后登录:2014-3-16 21:35:27

我司在招聘中选择的候选人和原单位签署了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离职后原单位定期支付期补偿金,请问此类员工在招聘中应如何操作,可降低企业风险!

daiyinan 近期咨询的其他问题:

本咨询问题已有律师和网友的回复

赵宁
# 1 楼
赵宁律师
  • 性别:男
  • 职位:律师
  • 来自:武汉
  • 注册时间:2004-11-7 19:07:02
  • 最后登录:2014-10-7 16:57:55
回复于:2014-3-23 10:29:15

如果贵公司与该职工原单位有竞争关系,而且贵公司明知,则贵公司应该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连带)

江苏老猿
# 2 楼
  • 性别:男
  • 职位:人力资源顾问
  • 来自:江苏
  • 注册时间:2003-7-13 10:34:03
  • 最后登录:2015-3-8 17:59:37
回复于:2014-3-24 17:50:58

对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禁业限制员工以不招收为上策。招收了则不可能减低风险,如招收利大于弊,公司应当准备承担责任。

快速回复

发表内容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欢迎登录
  • 用户名:
  • 密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