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可跨省转移接续
来源:人民网        添加于2010-1-18 17:08:16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是继半个月前出台基本养老关系跨省转移办法后的又一项惠及个人基本保障的政策,这一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行。

    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为保证转移接续信息顺畅简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卫生部设计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身份证号码是参保人员的唯一识别码,参保人转移医保关系时,只需要向社保机构出示,参保信息即可得到及时更新。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中国医疗保险已基本覆盖到12亿人,但很多流动人口工作地改变后医保不能转移接续。新政策出台后,相关地方和部门还将继续出台细化措施。这项政策也将推动中国医疗体制改革,帮助老百姓解决异地医疗保障问题。

 
  [南方都市报]“费改税”能确保社保金的安全吗 2010-05-12
  [东方早报]张贵峰:两地同时参保只退个人账户极不合理 2010-03-18
  [经济参考报]珠三角农民工仍退保返乡:我们只要现在不要未来 2010-01-28
  [北京新闻]医保率全覆盖 京社保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2010-01-25
  [中国新闻网]流动就业人员医保转续办法出台 不得设户籍障碍 2010-01-22
  [搜狐财经]关注社保改革 专家献策“老有所养” 2010-01-19
  [新民网]上海,农工党建议提高农民工医保 2010-01-18
  [人民网]7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可跨省转移接续 2010-01-18
  [新闻晚报]城市社保体系不应按户籍、身份划分 2010-01-18
  [东方早报]上海应率先试行“社保一体化” 2010-01-18
  [中国经济时报]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障实践的新思考 2010-01-18
  [中国社会保险研究网]探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0-01-18
  [中国社会保障网]农民普惠养老:梦想能否照进现实? 2010-01-18
  [中国评论月刊]后危机时代社保制度展望:处理好四大关系 2010-01-18
  [网络]社保制度 2010-01-18
  [南都周刊]社保新政前夕,“退保潮”汹涌 2010-01-18
  [法制日报]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工资包含社保费违法 2010-01-13
  [文汇报]社会保险法:在理想与现实之间 2010-01-13
  [网络]上海的社会保险歧视何时休? 2010-01-13
  [经济观察网]共识难达社会保险法三审延至2010年 2010-01-13
  
发表任何言论时,请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查看评论( 12 )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争议网